一、必须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的情形
(一)到医疗机构就诊、探视、陪护人员,或者其他有发热、
咳嗽等可疑症状的人员。
(二)水产品、冷冻食品和农副产品仓库、批发市场、农贸
市场等场所的工作人员,运输、选购上述产品的司乘人员、采购
人员等。
(三)参加会议的人员,除大型会议主席台及发言人、一般
性会议发言人以外,所有参会人员均需佩戴口罩。
(四)在养老院、敬老院、福利院、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监
所等机构提供服务的工作人员和进入上述机构的外来人员。
(五)火车站、汽车站、机场等场所的工作人员,飞机、列
车、公共汽车、出租车、网约车、水上巴士等交通工具的司乘人
员。
(六)商场、超市、酒店、宾馆等公共服务场所工作人员及
进入上述场所的其他人员。
(七)银行、展览馆、图书馆、博物馆及各类办事大厅等场
所工作人员及进入上述场所的其他人员。
(八)药店、理发店、美容院、影剧院、游艺厅、网吧、体育场馆(运动时除外)、KTV等密闭场所的工作人员及进入上
述场所的其他人员。
(九)进入学校的外来人员以及校园内的保安人员、清洁人
员、食堂工作人员等服务人员。
(十)快递、外卖、家*服务、餐饮服务等人员。
(十一)其他处于通风不良(如厢式电梯、公共厕所)或人
员密集场所(如旅游景区售票口、出入口等人群密集场所)活动
的人员,以及按照行业管理规范要求必须佩戴口罩的人员。
二、建议佩戴口罩的情形
(一)年老体弱者、慢性疾病患者外出时。
(二)在户外、公园、夜间集市等公共场所,与他人难
以保持1米以上安全社交距离时。
(三)在虽无人员聚集但空间密闭的室内公共场所。
三、可不佩戴口罩的情形
(一)居家。
(二)在户外、公园、夜间市集活动,且与他人能保持1米
以上安全社交距离的。
(三)骑车、自驾车。
(四)工作人员在较固定工作场所从事非对外服务工作。
四、其他情形
(一)严重心肺疾病患者,在医生指导下佩戴口罩。
(二)一般情况下,3岁及以下婴幼儿不佩戴口罩。
编辑:刘知夜
校对:李前友
审核:杨卫东
院训:团结、进取、仁术、创新
急救--
胸痛中心
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