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里县

注册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

龙里这个案件太荒缪,看法院如何审判 [复制链接]

1#

广告推广

“这个案件有点意思哦!我要提醒下家里人,银行卡千万不要随意卖给别人,帮助网络犯罪是违法的!”龙里县法院第六高清审判庭外,旁听结束的实习生们热议到。

年9月22日上午11时,龙里县法院第六高清审判庭内,来自贵阳学院的20余名实习生们正在旁听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案件审理。

“被告人王某2,起诉书指控的事实是否属实?你有无异议?你是否自愿认罪认罚?”

“无异议。我自愿认罪认罚。”

“被告人万某增,起诉书指控的事实是否属实?你有无异议?你是否自愿认罪认罚?”

“无异议。我自愿认罪认罚。”

……

随着证据材料的一一列举,案件事实逐渐清晰,两名被告人也如实供诉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经庭审审理,法院查明事实如下:年4月初,被告人万某增经李某介绍认识到实施信息网络犯罪的王某1(另案处理),王某1承诺以每套元的价格购买万某增的银行卡、U盾及电话卡,并让万某增与本案被告人王某2交易。年5月13日,王某2带被告人万某增等人在多个银行办理银行卡及U盾,后万某增将本人的一张建设银行银行卡、一张农业银行银行卡机及相应的U盾、电话卡卖给王某2,王某2向被告人万某增支付现金元,王某1向万某增支付元。王某2将电话卡交给与王某1联系的人。年5月17日,电信诈骗分子冒充领导使用

分享 转发
TOP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