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关于部分区域
实施临时管控管理的通告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经区新型冠状病*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海珠区自年11月25日起对以下区域实行临时管控管理:
一、昌岗街道
1.柏涛雅苑信裕路13号。
2.江南大道南号大院4号、6号。
3.慎德里中11—18号。
二、龙凤街道
1.荔福路1号。
2.马涌东涌边1—11号,马涌东涌边2—26号围院(除高风险区外)。
三、海幢街道
1.南华中路号、号。
2.宏宇广场D栋1至4层。
3.兰亭御园T5栋1至2层。
四、沙园街道
光大花园中海橡园H1栋。
五、南华西街道
1.洲头咀大街15号、15号之一、17号。
2.新龙里5号之一、18号之一、22号,聚龙四巷7号。
六、新港街道
新港西路号部分区域(西区除高风险楼栋、栋、栋外)。
七、素社街道
1.东银广场晓翠庭5至18、22至32层。
2.东晓路雅墩街3至18号。
3.东晓横街号大院。
4.建基路63号、65号。
5.基立道48号及之一、50号、54号。
6.学院巷5号及之一。
八、滨江街道
1.花城湾畔小区A栋。
2.怡安花园小区家豪阁、家喜阁、家宝阁(怡安路号、号、号、号、号、号)。
3.中海名都小区(除高风险区外)。
以上区域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防控措施。
区域范围和防控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区域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心理和法律等困难,可拨打24小时暖心服务热线。
特此通告。
广州市海珠区新型冠状病*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年11月26日
24小时暖心服务热线
一、昌岗街道
江南大道南号大院
(医疗服务)
-(生活保障)
柏涛雅苑
(医疗服务)
-(生活保障)
慎德里
(医疗服务)
-(生活保障)
二、龙凤街道
荔福路
(医疗服务)
-(生活保障)
马涌东涌边
(医疗服务)
-、-(生活保障)
三、海幢街道
南华中路
(医疗服务)
-(生活保障)
宏宇广场
(医疗服务)
-(生活保障)
兰亭御园
(医疗服务)
-(生活保障)
四、沙园街道
光大花园中海橡园
(医疗服务)
18127860(生活保障)
五、南华西街道
洲头咀社区
(医疗服务)
-(生活保障)
兆龙里社区
(医疗服务)
-(生活保障)
六、新港街道
新港西路号
(医疗服务)
-84085(生活保障)
七、素社街道
东银广场
(医疗服务)
-(生活保障)
东晓路、东晓横街
(医疗服务)
-(生活保障)
建基路
(医疗服务)
-(生活保障)
基立道、学院巷
(医疗服务)
-(生活保障)
八、滨江街道
花城湾畔小区
18927598(医疗服务)
-(生活保障)
怡安花园小区
18927598(医疗服务)
39481109(生活保障)
中海名都小区
18927598(医疗服务)
-(生活保障)
编辑
许小卷
原标题:《海珠区关于部分区域实施临时管控管理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