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胡新梅
来源
龙里县人民检察院
近日,龙里县检察院受邀与县林业局工程师一同就龙里县检察院办理的一起违法占用林地行*公益诉讼案补植复绿生态修复工作进行核查。
龙里县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职责中发现,某房开项目违法占用林地,龙里县林业局对其作出罚款和补种滥伐林木5倍的林木,恢复原状归还林地的行*处罚。该公司除缴纳罚款外,未履行处罚决定的其他事项,龙里县检察院遂建议县林业局督促案件当事人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林木补种,恢复被毁林地。
检察建议发出后,县林业局高度重视,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督促该公司按照制定的补植复绿实施方案进行了补种,并邀请县检察院一同前往实地参与验收,但是受季节、气候等客观因素影响,林木成活率并不理想。检察院当场提出应进一步提高成活率,确保补植复绿落到实处的建议,县林业局采纳建议,并表示将责成当事人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要求进行补种,确保补种树木成活达标,真正做到恢复林地原状见实效。
检察机关认为,虽然此次验收未顺利通过,但检察机关和行*机关的目的是一致的,都是为了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只要大家有共同的目标和理念,一定可以共同推进辖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实现惩治违法犯罪和生态修复双赢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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