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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里法院123N工作法打造新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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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人民法庭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助力法治乡村建设,服务乡村振兴战略,龙里县人民法院人民法庭采取“1+2+3+N”工作法,着力打造新时代“无讼村”,联络统筹多方力量助力基层群众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发挥“无讼村”有诉无讼示范引领作用。

筑牢基层法治队伍建设“这一根基”。通过着力加强基层法治队伍建设,为就地化解矛盾纠纷,打造“无讼村”奠定基础。引导、鼓励村干部、老党员、网格员、联户长等在乡村振兴中充分发挥各自的主观能动性,广泛宣传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村规民约,尤其是要以身作则,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坚持德治与法治并举,让崇德重礼和遵纪守法并行,充分发挥法治、德治、自治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

龙里县人民法院洗马人民法庭、湾滩河人民法庭在工作中持续加大对辖区网格员、联户长等的法治培训,利用“人民法庭开放日”“民法典培训会”“法治宣传进农村”等形式强化法治宣传成效,促进网格员、联户长等熟练掌握法律知识,掌握矛盾纠纷化解方法。

年以来,龙里县人民法院两个人民法庭共开展“人民法庭开放日”活动3次,开展“民法典”培训5次,“法治宣传进农村”6次。

推行“片区法官”+“诉讼联络点”“两个制度”。建设老百姓“家门口”的片区法官+诉讼联络,努力实现诉讼联络与纠纷化解“一站式”完成,把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推动“无讼村”创建。

在人民法庭辖区由法官包片定期联络村寨,在片区设置法官信箱及宣传栏,制作法官联系牌予以公示,发放片区法官联系卡。将巡回审判、片区法官定期进村常态化。

龙里县人民法院在人民法庭辖区设置法官工作站3个、诉讼联络点42个。年以来,在法官工作站和诉讼联络点共化解矛盾纠纷件。

协同“党委+政府+法院”“三大力量”。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强化协同能力,联手打造新时代“无讼村”。

为切实加强基层组织法治治理能力建设,龙里县人民法院把党的领导贯穿各项工作全过程,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坚持正确导向,忠实履行审判职能,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法律知识宣传小册子、设立法律咨询服务窗口等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法律、法规,倡导广大群众勇敢、积极参与到法治建设中来,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利益。通过干警向群众细心讲解法律知识,引导群众积极学法,进一步提高群众对各类法律知识的知晓率,提升群众的法律意识,为建设“平安龙里”、“法治龙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年以来,龙里县人民法院利用各类法治宣传契机,走村入户开展法治宣传,同时与各镇党委、政府联络,为公职人员、老党员、网格员、联户长等开展民法典培训、提供法律咨询。如洗马人民法庭为洗马镇老党员、网格员、联户长等开展民法典培训、指导洗马镇金溪村修订完善村规民约、深入融入洗马镇“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基层社会治理。

推进“多元化解”。结合龙里司法审判实际情况和经验,认真学习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福泉“”模式基本框架,着力打造矛盾纠纷就地多元化解的转型升级版,推动“无讼村”建设。

坚持把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挺在前面,在人民法庭辖区党委领导下,由党委、政府牵头,人民法庭、派出所、司法所、综治中心、调解组织衔接联动,成立一站式多元解纷中心,出台矛盾纠纷一站式化解工作机制,推动矛盾纠纷一站式化解。

积极开展委托调解工作,坚持“请进来”与“送出去”相结合,把具有调解经验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老党员、寨老乡贤“请进来”参与化解矛盾纠纷,把具有调解基础的案件及时“送出去”,由各村调解组织化解,及时反馈调解结果。

如洗马人民法庭就常见的农村建房施工合同、民间借贷、相邻、赡养费纠纷等,邀请辖区网格员、联户长等参与化解矛盾纠纷15起,委托调解组织调解成功调解案件65件。龙里县人民法院人民法庭在案件化解过程中积极统筹各方力量,协调多元化解,让群众充分理解和认识“司法是最后一道防线”,积极助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目前,洗马人民法庭、湾滩河人民法庭分别在龙里县洗马镇金溪村、湾滩河镇园区村成功创建新时代无讼村。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何永利

编辑严瓯

编审干江东李中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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